8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文点名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邓剑:“装”清廉纯属自欺欺人。
文章称,“没有买过一件好衣服,也没有买车,留置当天穿的衣服就是他在淘宝上买的多块钱的。”近日,有媒体披露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邓剑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细节。邓剑把清廉当做障眼法,暗地里大肆收受当事人财物,最终流下“非常后悔,追悔莫及,痛心疾首”的眼泪。
“廉者,*之本也。”为官从*要真廉洁,不要装廉洁。为塑造“清廉”形象,邓剑搜肠刮肚、绞尽脑汁,屋里的家具电器全是旧的,房子的墙都是刷粉水;女儿准备考研究生,还是在昏暗的灯光下复习。而实际上,邓剑早已购置并装修了一套新房,房内摆满了名酒。表面上,极力打造正直诚实、低调谦和的人设;实际上,却是丑恶圆滑、私欲膨胀的人品。人前一套,背后一套,是不少腐败分子的群体画像。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原副市长毛绍烈,敛财千万,却经常穿旧衣服,连皮带表面都裂成四五节;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局长张成祥,受贿上千万,平时走路上下班,从未开过车,别人都以为他为官清廉。
“纸终究包不住火。”再好的伪装也终究是伪装,不管演技如何高超,为自己标榜的形象如何正面,那也只能装得了一时,而装不了一世;即使瞒得过一些人,也瞒不了所有人。因为“假的真不了”,“乔装打扮”得再怎么隐蔽,也掩盖不了其背地里权钱勾兑的丑恶勾当。截至案发,邓剑受贿所得大多数没有使用,而是准备自己退休后挥霍,甚至以后买什么车,去哪里游玩,都有一定的规划。邓剑的伪装,没有蒙蔽住组织的眼睛。最终,邓剑被“双开”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40万元。
清正廉洁,是共产*员的*治本色。把清廉当做障眼法,只能是遮蔽自己,掩耳盗铃。像邓剑、毛绍烈、张成祥等不以清廉为追求、却把清廉当“人设”的干部,结果只能是失去了共产*员的本色,玷污了为官从*的底色,身败名裂,一无所有。这些像变色龙一样的从*“智慧”,搞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变脸”戏法,无异于皇帝新装般的自欺欺人,只能是走向悔之莫及的不归路。
清廉不是装出来的,是干出来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仅是常识,更是铁律!*员干部要杜绝侥幸心理,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做到始终清廉如一、纯洁如初。
延伸阅读
据公开资料显示,邓剑,男,汉族,年11月生,今年54岁,四川绵阳人,在职大学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
年7月,邓剑在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中学任教,4年后到了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从那时起至落马,他在法院系统工作了27年。
在法院系统工作期间,他历任绵阳市游仙区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行*审判庭庭长,执行庭庭长,司法调解中心副主任等。
年10月,邓剑履新绵阳市游仙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年12月成为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年7月14日,邓剑任上被查。年9月15日,游仙区纪委给予邓剑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
邓剑简历
年7月至年8月,在绵阳市涪城区城郊中学任教;
年8月至年6月,历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年6月至年4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年4月至年4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行*审判庭庭长;
年4月至年10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年10月至年10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中心副主任;
年10月至年12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年12月,任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年7月14日,邓剑任上被查。
年9月15日,游仙区纪委给予邓剑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中宏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