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为质量建设立法
推行负面清单制度
深圳市法制办昨日公布《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第八稿)》(以下简称“质量条例”)。深圳市法制办主任王璞表示,该条例已七易其稿,将争取年内提交市人大审议。据悉,这将是全国“质量建设”的首个地方立法。
南都讯
张小玲
南方张玮
“深圳将推行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制度和权责清单制度,划定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深圳市法制办昨日公布《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第八稿)》(以下简称“质量条例”)。深圳市法制办主任王璞表示,该条例已七易其稿,将争取年内提交市人大审议。据悉,这将是全国“质量建设”的首个地方立法。
注意到,“质量条例”对*府行*行为作了约束,要求市、区*府加快转变职能,加大简*放权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划定权力边界;推行市场主体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即这个(负面清单)范围之外的都是放开的,都可以做,负面清单实际对*府是一种相对约束,对社会是一种放开。”深圳市法制办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