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严查携带管制刀具上公交
发现买卖危爆物品举报
[导读]昨日,在长春市公安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长春市公安局于9月29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危爆物品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硝酸铵生产企业排查,严把运输审核关,严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出厂上路和过境。
城市晚报讯
昨日,在长春市公安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长春市公安局于9月29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危爆物品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深入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硝酸铵生产企业排查,严把运输审核关,严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出厂上路和过境,对矿区乡村及出租屋可能私制私存地点展开地毯式排查,将公交车、轻轨、长途客车等地纳入大检查范围,鼓励群众举报危爆物品犯罪活动,举报有功。
多部门联手危爆物品大检查
长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吉伟东表示,此次行动会同工信、安全监管、交通运输、质检等多部门查处民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硝酸铵生产企业,严查民爆物品警示登记标识、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和硝酸铵改性处理措施。
对危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如果没有必须限期整改停产停业。除此,公安机关还对公交、轻轨、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纳入检查范畴,严防不法分子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进站上车,还采取巡逻防控,公便结合、人机结合和公安武警联合巡逻、带犬巡逻等方式。
鼓励群众举报非法持有危爆物品
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爆物品,严禁非法使用、私藏、邮寄、携带、盗窃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应立即投案自首并上缴危爆物品,可依法从轻处罚。凡危爆物品被盗、被抢和丢失的,应及时报警,否则依法处罚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及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罪犯活动线索,动员规劝在逃犯罪人员自首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相反,窝藏、包庇涉及危爆物品违法分子,帮助其逃跑、伪造和毁灭证据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可打举报电话:长春市公安局88924636、朝阳区公安分局88529467、南关区公安分局85205833、宽城区公安分局82799492、二道区公安分局84943878、绿园区公安分局87613127、汽车开发区公安分局85905489、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84643943、净月开发区公安分局84513539、高新开发区公安分局85118609、双阳区公安分局84220843、水源公安分局84685905、莲花山公安分局86116228、榆树市公安局83618212、九台市公安局82312818、德惠市公安局87292125。(
朱晓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