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所疫情应急服务组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
邵核念、余倩妮
编者按
肆虐全国的新型冠状病*疫情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为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防控战,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专门成立了应急服务组,组建法律服务志愿团队,为疫情相关单位、人员提供专业、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团队成员还编写了本次疫情的普法宣传册,分为民商事篇、刑事篇与公共卫生法律篇,本文为刑事篇。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自武汉市向全国席卷而来,全国上下人心惶惶,伴随而来的是湖北封城、客车停运、串门取消、假期延长,除此以外,朋友圈漫天飞舞的谣言、借此时机行骗的劣行、趁机哄抬的物价亦是接踵而至。
疫情当前,人们的惶恐无可厚非,但违法散播谣言者、卖假口罩者、从疫区返乡不隔离者、无视医嘱肆意传播病*者、随意封道者、趁乱行骗者等,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结合我国《刑法》、两高于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笔者对本次疫情可能涉及的罪名进行了一个大概的梳理:
下文将从本次疫情的发生以及相关防控行为引发的事件出发,分析新冠肺炎蔓延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刑事法律问题。
01
买卖野味
经了解,本次新型冠状病*的来源可能是武汉一家海鲜市场非法销售的野生动物。
本次疫情的大爆发使得野生动物的交易浮于水面,实际上人们对野生动物的买卖交易一直就存在,年浙江海宁市出现过一例非法出售变色龙的事例。
年8月,被告人徐某等人以快递的方式向相关买家出售变色龙,海宁法院以变色龙属于珍贵的野生动物,徐某等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为由,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徐某等人的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我国《刑法》第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02
隐报、瞒报疫情
新型冠状肺炎引发的疫情沸沸扬扬,不少网友认为本次疫情呈井喷式爆发的根源系因为灾区当局*府的相关人员瞒报、谎报疫情。
为此国务院开通绿色通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