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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常识 » 常识 » 红与黑法国1830年杰克苏纪事
TUhjnbcbe - 2023/4/28 1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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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在最前面,我看的译本是社科院罗新璋先生翻译的,知乎、豆瓣上好像也是这个本子的流传最多。下文所有纯主观感受都是基于此版本而发。

一、故事情节与人物形象

故事分上卷与下卷。

上卷——我与市长夫人的风流韵事

维璃叶城锯木厂厂长之子于连,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受父兄喜欢。因为受曾经拿破仑部下的*医,即舅舅的影响,于连打小就渴慕成为拿破仑时代的人,获得战功,走上人生巅峰。可惜生不逢时,身处一切向钱看、向地位看的王朝复辟时期,于连便选择向教会靠拢,决心以成为主教作为出人头地的渠道。

他凭借出色的记忆力得到谢朗神甫的喜爱,并学习了拉丁文,从而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美丽高雅的市长妻子、瑞那夫人在与于连的相处中,产生了爱怜之情(啊,多少女人的爱情产生于母性泛滥),而于连出于征服的目的,勾引了瑞那夫人。后事情败露,于连不得不在谢朗神甫的引荐下去往贝藏松神学院。

于连在神学院获得院长彼拉神甫的赏识,但因为教会不同帮派势力(卡斯塔奈德先生代表的教会派VS彼拉神甫代表的詹森派),彼拉神甫不得不离开神学院,以巴黎的拉穆尔侯爵作为靠山,并引荐于连做侯爵的秘书。赴任前,于连回到维璃叶城与瑞那夫人重温柔情,被发现后仓惶离开。

下卷——我与侯爵女儿那些不得不说的感情纠葛

侯爵府的于连因为对贵族的不屑与高傲,以及孤勇冲动(练习骑马、与人决斗),获得了拉穆尔小姐的注意,而拉穆尔小姐一直自命不凡,对祖上博尼法斯率兵营救亲王的英勇、砍头后情人玛葛丽特皇后手捧其头颅的深情所感动,不愿与其他贵族女子一样嫁个平凡的人过此一生,期待成就一段相似的爱情传奇。

但在于连通过“月夜爬梯入闺房”的考验后,又厌倦了于连的平庸,深觉受到戏弄的于连冲动下举剑要杀了她,反而又激起了小姐的“爱情”,然而“伏脚称奴”后不久,小姐又激情退却,冷落于连。此时于连要前往罗马转达有关密谋的口信,遇到友人,向其倾诉爱而不得的苦恼后,友人支招,并送他一本情书范本。回到巴黎后的于连,以给元帅夫人写情书、献殷勤的方式再次激起拉穆尔小姐的“爱情”,小姐怀孕后,本以为通过小姐与侯爵的周旋能获得名誉地位,但侯爵调查到于连在维璃叶城的风流韵事后,逼迫瑞那夫人写信告发于连(其实完全说的是实话啊)。美好前程毁于一旦,气急败坏的于连回到维璃叶向瑞那夫人开了两枪。

审判前,瑞那夫人给陪审团写信求情、拉穆尔小姐亲自收买周旋、好友傅凯提出要散尽家财给他买一条出路,但审判时,于连却选择发表一通“冠冕堂皇”的演说,最后不出所料被判处死刑。

故事结局——于连卒,瑞那夫人卒,拉穆尔小姐亲手埋葬于连头颅

真不是我故作惊人之语,整本书看下来,留给我鲜明印象的就是于连与两个女人的感情纠葛,前者是偷情,后者是未婚先孕(且至死未婚)。未看书之前,网上得到的介绍都是说司汤达的这本书“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红”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与革命,“黑”象征教会势力的黑暗,主角于连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个人奋斗者的典型”,具有反抗意识与平等意识,等等。

但是司汤达笔下的于连,是一个出身并不卑下(起码还是资产阶级)、记忆力惊人(不等于天资聪颖)、长相清秀(“外表相当文弱,五官不算端正,却很清秀”,瑞那夫人初见时甚至以为于连是小姑娘假扮的)的凤凰男,他,除了自己的家人不喜欢外,可以说得上是人见人爱——

在家乡,有拿破仑部下的*医、好友傅凯、亲爱的谢朗神甫与瑞那夫人疼他爱他;

在神学院,有彼拉神甫看重他引荐他;

在巴黎,拉穆尔侯爵赏识他,特立独行的贵族好友乐于相交,舞场玫瑰拉穆尔小姐痴恋他,元帅夫人欣赏他;

回乡后,刚从他枪口死里逃生的瑞那夫人竟然亲自给陪审团写信替他求饶,高贵的拉穆尔小姐怀着身孕在乡下替他的杀人未遂奔走周旋,甚至,好友傅凯也愿意散尽家财来换他自由。

但自尊心膨胀得像个巨大肥皂泡的于连怎么会接受这所有的好意呢,因为他知道自己不配,啊,不对,因为他要忠实于自己的信念(死要面子)和理想(像拿破仑那样成为英雄),决心以死反抗阶级的压迫与社会的腐朽,所以在一番义正言辞的宣讲后,他选择了死亡。这样一个“蔑视虚伪道德的铮铮铁汉”的死亡,让好友傅凯“悲痛已极,几欲发狂”,让深爱他的瑞那夫人三天后搂着孩子离开人世(孩子做错了什么),也完成了拉穆尔小姐心向往之的爱情传奇。

割裂扭曲的矛盾结合体在从*与入教会之间,他是摇摆不定的,甚至在好友傅凯邀请他从商时,他也是有过心动的,因于连最在意的是要出人头地,哪条路能给他带来财富和地位,他就愿意走哪条,所以当看到教会势力铺天盖地时,即使内心毫无信仰,即使依旧臆想自己若在拿破仑时代定能大有作为,他还是将《圣经》倒背如流,对好友说要将一生奉献给主,这样一个钻营名利的人,按理来说,应该最好做一个变色龙,虚与委蛇、巧舌如簧、毫无尊严,但于连偏偏有着无比敏感的神经,无比膨胀的自尊,别人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举动,甚至瑞那夫人对他的关心,都能让他立马变成一只警备的猫,弓着背就要冲上去撕咬。拉穆尔侯爵就看到他这一点——

有一点特别突出:不能容忍别人的轻蔑。

所以当父亲告诉他被聘为市长家教时,他气急败坏,说不想当下人;

当瑞那夫人小心翼翼提出要给他点钱置办衣物时,他立马生气变脸。

他这样的性格,就是网上所说的“草莓族”,碰不得挨不得,无心之言都能让他自尊受伤。说到底,还是性格的虚弱。古人云“大丈夫能屈能伸”,成大事立大业者,内心强大,根本不会敏感到像软弱的草莓。

年轻气盛的冲动者他冲动与见过两面的陌生人发出决斗,仅因为对方没有对他表示尊重(再次证明玻璃心)。

在与拉穆尔小姐的情感拉锯战中,爱而不得的于连想过自杀,但因为自尊(或者说怯懦),也不过一念。

他冲动中向拉穆尔小姐举剑,最终气急败坏放下。

他冲动对着瑞那夫人连开两枪,要置这个对他全身心付出的可敬女人于死地。

他冲动发表蔑视法庭和权贵的言说,使爱人与好友的营救付诸东流。

“小不忍则乱大谋”,我看这哥们,一是玻璃心,二是行事冲动,压根就不想出人头地,而是不停作死。他真以为在拿破仑时代就能有所作为?抱歉,我觉得这两个弱点,让他哪怕太平盛世也难出人头地。

搁现在和平年代,大家都是打工人,谁天天有闲工夫呵护你无处不在的敏感得要命的自尊心啊?怎么着,领导给你安排任务、同事跟你讨论方案,还得小心翼翼、措辞委婉、表情温柔?再者,这样随时要跟你拼命的人真的很可怕好吗?分手,要跟你同归于尽;辞退,要跟你同归于尽。妈呀!遇到这种冲动的人别想了,快跑!

也就小说里,因为主角光环,他这样情绪暴躁、行事冲动的人才会获得瑞那夫人与拉穆尔小姐更加浓烈的爱慕。

所以,这其实就是古本杰克苏。

即使我出身普通,资质平平,但因为我记忆力好,能背诵大段的爱情小说《新爱洛伊丝》,哪怕我长相也就清秀而已,依旧能获得优雅的市长夫人、高傲的侯爵小姐炽热的爱恋。

即使我对贵族阶级嗤之以鼻,市长大人依旧满足我的予取予求,侯爵大人委我以重任,元帅夫人赏识我情书(抄袭的)里的才华。

即使我谢视朗神甫、彼拉神甫为跳板,好友傅凯为工具人,但是他们依旧爱护我,甚至愿意为我放弃一切。

即使我就只会背诵《圣经》,但贝藏松的主教大人对我一见如故,赐我装帧精美的书籍。

即使我决斗失败,没有学习过刀枪剑戟的本领,但当我一获得骑士称号,空降为中尉后不久,“连最爱挑剔的老*官”也对我啧啧称赞。

就,从不看偶像剧的我,真的对于连这样的杰克苏一点好感都没有。那些书评里说对于连有共鸣的人,或者对于连爱得死去活来的人,要么我们看的不是同一本书,要么就是你们把自己当成了于连,或者就是喜欢偶像剧里的杰克苏。

二、内容层面的不足

1.人物割裂

上卷的于连,还能体现出他的事业心与钻营,但是下卷从与拉穆尔小姐畸形的爱情开始,于连竟然就变成了“恋爱脑”,侯爵对他工作的认可程度,他不在乎了,去罗马传口信的空档是去取恋爱经。给元帅夫人的情书获得回应后,我们爱情至上的于连只是为了让拉穆尔小姐回头再爱他一次,要知道元帅夫人可是能轻轻松松给他一个主教身份的啊。看,他的爱情是多么纯粹浓烈,让他忘记了要出人头地的抱负,只为获得佳人一亲芳泽。

你要这样想那就天真了,呵,男人。于连的爱是薛定谔的爱,看上去深情款款,实际上虚无一物。

对瑞那夫人爱之初

看到瑞那夫人的手,他想,“有责任叫这只手不缩回去。想到有一种职责要履行”。

(啥职责?勾引良家妇女是谁给你的职责?拿破仑吗?)

得逞后

他的心头于是弥漫着幸福,倒不是因为爱瑞那夫人,而是可怕的折磨已算过去”。

(就,在他心里,勾引良家妇女是出于征服的欲望)

相恋时

你想象不出我多么爱恋你于你。”

(想象不出,你这爱跟水龙头有的一比)

然后离开维利耶到贝藏松后,见到的第一个女人是一个咖啡馆的收银。

我感到我已爱上了你,而且是一种最强烈的爱。”

(露水情缘都要竭力演出,真是难为杰克苏了)

对拉穆尔小姐爬窗户那一大段心理描写真是绝了,把一个贪恋美色,又害怕桃色陷阱的小人刻画得十分生动。

第一次云雨后

您不会再爱我了,可我却爱得发狂!”

(说清楚点,是爱她的肉体爱得发狂)

用“敲山震虎”计时

他抄着一封致元帅夫人的长信,心里非常想念瑞那夫人。”

(渣男实锤了,写情书给A,是为了刺激B,但心里却想着C,一双腿都不够你劈的)

计谋得逞后

好啊,这高傲的娘儿们,跪倒在我脚下了!”

(这是心理变态)

有件事使玛娣儿特(拉穆尔小姐)不快:于连还在抄录俄国书简,还在送交元帅夫人。”

(拉穆尔小姐头上一片草原)

给拉穆尔小姐的绝笔信

你得到的,将是我最后的话,最后的情。”

当拉穆尔小姐营救他

当时巴望的这种你怜我爱,今天得到后,竟会觉得这么淡乎寡味……事实上,我一个人独自待着,比这美丽的姑娘来分去我的寂寞,更要感到快适……”

于连希望直到最后,对这位姑娘都力求坦诚以待”

(别希望了,从最初到最后,您就没坦诚过,后面当拉穆尔小姐吃瑞那夫人醋时,于连说“瑞那夫人探监,我为巴黎那位替我办特赦的律师,提供某种独特的说法”。好家伙,我忍不住鼓掌)

这样一个嘴里说爱,心里却全是算计(司汤达亲笔认证“于连以前那套欲擒故纵的计谋……而收到良好效果”,下卷34)的杰克苏,是怎么引起读者共鸣的?引起的是怎样的共鸣?不敢去想。

所以,一个占尽便宜的杰克苏,如果不是他作死,明明可以逃脱法律的惩罚,继续吃软饭走上人生巅峰,但他决定开始升华主题,因为他游戏人间后,突然想起司汤达赋予他的使命,那就是抨击这个腐朽社会的黑暗(即使是这样点明主旨的严肃段落,我们的作者仍不忘借审判旁听者之口赞赏于连的美貌与人见人爱的气质):

在你们看来,我不过是一个为自己出身卑微而敢于抗争的乡民……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地位,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这就是我的罪过,诸位,而惩罚也将更加严厉,因为事实上,审判我的,全是些非我族类的人。陪审官席上,连一位发家致富的乡民都没有,统统都是气我不过的有产阶级……”

让我们把掌声送给于连。

他,曾经鄙夷自己父亲贪财。

他,曾经对神学院出身农民的学生不屑。

他,曾经渴望成为贵族。

但现在,他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这端,斥责有产阶级要判处他谋杀罪是因为嫉妒?!这份义愤填膺从何而来啊?!毫无过渡,我们游戏人间的花花少年突然就觉醒了呢!再说了,他有什么资格辩护,就算都是有产任审判官,他冲进教堂大庭广众之下对瑞那夫人连开两枪,誓要置人于死地是不是事实?藐视法庭、诋毁法官是不是事实?我觉得司汤达应该让于连逃离惩罚,这样才更能反映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2.畸形的爱情观

于连对瑞那夫人的爱是出于征服欲望,领着市长的薪水,睡市长的妻子,这样他就觉得洗刷了做家教的耻辱(家教怎么就耻辱了)。

对咖啡馆收银表白,是为了证明自己并不怯懦。

追求拉穆尔小姐,是为了驯服高傲的贵族小姐。

所以,他才能做到劈腿如劈柴般干脆,而且毫不内疚。因为他从来没有付出过真爱。临死前对瑞那夫人的依恋,有一种叶落归根的宿命感,一切从这里起航,一切从这里结束。就像现在很多男的有初恋情节,并不一定是因为当初爱得多深,只是因为第一次,格外印象深刻罢了。

我害怕那些有共鸣的男孩子误以为这就是爱情啊。不,这不是爱,这是算计,是欲望,是炫耀,但绝对不是爱。爱是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希望对方幸福,彼此坦诚,并能互相成就。

拉穆尔小姐对于连也不是爱,是一种成为传奇的执念。她渴望自己能委身于英雄,而非泛泛之辈,所以当于连表现得勇猛时,她“爱”了,当于连流露出怯懦时,她又“不爱”了,变化之快让我几次都看不下去。她爱于连,就“伏脚称奴”,是字面上的意思,让于连做她的主人,剪头发给于连做信物,不惜败坏名声向于连证明自己的爱。

所以于连举剑要杀她,她更爱了;在自己灰头土脸、抛头露面为于连奔走时,没有怨恨于连不顾念她腹内孩子行事冲动,她更爱了;在于连与瑞那夫人藕断丝连时,她依旧爱着。

因为,她等待一个成为玛葛丽特皇后那样的传奇时刻,一身黑衣,亲吻情人的头颅,亲自埋葬他。

那些为此感动的姑娘们,这也不是爱情啊。爱情是两个平等灵*的交流融合,是欣赏、接纳、成长,而不是通过毁灭自己证明爱情,或毁灭对方获得爱情。

瑞那夫人的爱也不是爱,是弥补青春缺憾的激情。从修道院出来就嫁给市长,没有正儿八经恋爱过,也没读过什么小说,更没经历过狂热的追求与肢体接触,而市长跟她的交流也仅限于子女、工作,偶尔的闲情愁绪还被嗤之以鼻,所以于连的偷情对她而言是新奇刺激的,这份激情被她误认为是爱情,而越投入,她越相信这份感情的来之不易与维系之难,又因为信教,使她有一种“殉道”的倾向,所以才以飞蛾扑火的激情投身其中,直至最后随于连死去。她觉得这是为伟大的爱情“殉身”。

如果这是爱情,那所有小三插足婚姻都值得被原谅了。那些半身入土的有钱人,对年轻小姑娘冲动了,会说“啊,是她的爱情让我重返青春”;有妇之夫们出轨,会辩解称丈夫没有给她们足够的爱,而小三“第一次让她知道什么是爱情”。总之就是“真爱无罪”。

这就是激情,动物原始的冲动,看到年轻好看的皮囊心猿意马,不想为婚姻家庭努力经营的偷懒,只图一时痛快的自私!

3.繁简不当

上卷我看了两遍。因为大段大段环境的描写让我昏昏欲睡。

我以为小说的环境描写不应是信笔涂鸦,而有它自己的使命,或烘托人物心情,或暗示社会背景,或促进情节发展。

但描写维璃叶城那大段大段的环境对于连形象有什么帮助?于连去找傅凯前爬过的山上,大段大段风光的描写又刻画了于连怎么的心境?没有!我忍着繁冗又矫揉造作的大段话语,期待看到它背后的暗示或线索,最后发现看了个寂寞。

而体现于连口才如何好的地方,作者就用一些描述性的词语泛泛略过,啊,他到底说了什么啊,能获得瑞那夫人与女友的欣赏?他写给元帅夫人的信,又是高谈阔论了什么,获得元帅夫人赏识?他在神学院经历了什么勾心斗角,让他觉得前往巴黎侯爵府是更好的选择?我都不知道。这些体现于连才华,或者促进情节发展的部分,都跟磨砂玻璃一样,让读者看了个寂寞。就好像看电视,一到关键处,就镜头虚化,或者画外音强行总结升华。

4.工具人过多

学界已经将于连作为“圆形人物”典型分析得很多了(当然不似我上文的“诽谤”),长篇大幅的心理描写刻画了于连的矛盾、纠结、敏感、孤傲。但除此以外,全书其他的角色几乎都是扁平人物,出场即定终身:

瑞那夫人的纯雅、拉穆尔小姐的高傲,虽然与主角有几乎占据全书四分之三的情感纠葛,但她们这种特性从一开始就定格,不管后面发生多少变故,也无非是对这种特征的增强。

谢朗神甫、彼拉神甫有鲜明的宗教立场,所言所行都符合他们的宗教信仰;

于连父亲的贪婪贯穿始终,即使去监牢看于连最后一面仍不离钱财;

傅凯永远对于连衷心耿耿,他出现的地方都是为于连提供帮助,第一次建议于连与他经商,第二次去神学院看望于连,并赠送学院厚礼,第三次是于连将拉穆尔小姐的亲笔信原件寄与傅凯保管以防桃色陷阱,第四次是探监,表示愿意散尽家财,第五次是帮助料理于连后事。而于连却从未对傅凯坦白过他的雄心,当他在侯爵府飞*腾达时,他也没有主动联系傅凯,分享喜悦。对于连而言,傅凯永远都是单向度付出的那个朋友,永远都为于连服务而不知晓于连内心。这不是尘世的友谊,这比舔狗还舔!

还有其余的瓦勒诺、特瑞那市长、拉穆尔侯爵等等,存在感更低,因为在于连眼里,都是看不起他的虚伪贵族之流。围绕他们的刻画乏善可陈。

成熟的人物描写是要能看到人物成长的,当读者随着阅读的深入,伴随人物经历各种波折之后看到性格的变化,才能与书中人物同悲同喜,产生共鸣。

于连这一人物稍稍是做到了这一点,因为对他的心理刻画太多了(虽然在我看来有点割裂,结尾强行升华),所以读者能比较融入人物内心,也因此古今中外很多读者被于连感动。

而其他人物却都是不可爱的,他们的情绪很单一,性格单一,不管故事情节如何发展,永远是一样的反应,读者在看到他们名字后,立马能猜到他接下来会说什么话,做什么举动(例如拉穆尔小姐),就像我们看多了偶像剧的套路后,还会被霸道总裁爱上我这类的俗套感动吗?很难了,因为读者对扁平人物很难投入情感。

5.节外生枝

书中有一段看似比较能反映社会暗流涌动的故事,就是于连参加密谋,并将会议口信带往罗马的故事。司汤达在当中补充说明这一内容的由来:

作者答曰:*治,是挂在文学脖子上的石头……出版家又说:你的人物如果不谈*治,就不成其为一八三〇年的法国人。你这本书,也就不会像你奢望的那样,成为其一面镜子。

所以,您就强谈?不然《红与黑》的副标题“年纪事”就难以成立?

为什么觉得这段*治密谋是节外生枝,因为他对于连所代表的资产阶级青年奋斗者形象毫无裨益,它的存在只是为了让于连去罗马偶与友人,然后讨得恋爱经!然而,如果只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于连根本没必要去罗马,毕竟这个友人他最初是在侯爵府认识的,再安排一次舞会即可啊。

参加了这样顶级的密谋会后,于连在*治觉悟上没有一点改变与提高,到最后法庭陈词,也丝毫没有提及此事展现给他的黑暗,so,花了那么多篇章(甚至还强行安排有人驿站伏击,于连机智躲避的戏码),对主题、对人物没有作用,对情节有一丢丢舍近求远的作用。跟现在那些烂片里,为了让男女主认识而费尽周折的强行安排一样,不合理,且啰嗦多余。

此外,还有一章是彼拉神甫介绍于连认识詹森派教士,对情节,没有推进作用;对于连性格变化,没有促进作用;对彼拉神甫形象刻画,没有加深作用(离开神学院就已经将彼拉神甫定性了),so,为什么要插入这些描写?稿费按字数算的吗?

三、关于译本

啊,真的,我已经感叹过无数次了,国外经典名著的阅读体验很大程度上受译本质量的影响。翻译者不光要熟练掌握两国语言,还要能贯通两国的文化差异,才能做到信、雅、达,让本国读者能毫无障碍阅读,获得良好的阅读体验。

可能是我真的不习惯罗新璋老师的文风,从阅读的第一个字开始,书上的每一个字就会自动转换成中央六台译制片的腔调在我脑海里响起。除了大段大段繁冗做作的环境描写外,罗老师的文风也是让我读了两遍开头的原因,因为我对译制片的那种腔调忍耐程度太低了,看一会就特别难受。开头我就看了半个月,后面脱敏了,就能每天延长阅读时间了。

结果看到最后,我见识了如此不堪的一个主角,见证了他如此畸形的两段感情,感受了诸多内容上的不适,我真想回到一个月前的自己,把这本书锁起来,换别的书看不香吗?

最后,我想说,不要迷信权威,也不要觉得名著必然全部都是好的。时代环境地变化,价值观念的更新迭代,都会影响我们对名著的接受。真正的经典,是经历时代淘洗后,依旧能获得千百年后读者共鸣的。因此罗新璋老师翻译的《红与黑》,在我这里只能是名著,而非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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